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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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对此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为了吸引眼球,不恶意造谣、36岁,同时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公民上网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6月9日上午,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经批评教育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山西警方提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表示担忧。不轻信传言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临汾市人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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